產品類型 | 集合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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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來源 | 自有產品 |
發行機構 | 華融國際信托有限責任公司 |
投資門檻 | 100萬元 |
推介時間 | 2021.01.27——2021.02.27 |
發行規模 | 總規模不超過人民幣56000萬元,每類受益權類型規模以實際募集金額為準 |
成立時間 | |
成立規模 | 以實際募集金額為準 |
信托期限 | 總期限不超過24個月,本期期限不超過18個月 |
年化業績 比較基準 |
6.7 % ~ 8 % |
資金運用方式 | 信托資金用于向天津隆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放開發貸,最終用于天津紫金府項目的開發建設。 |
業績比較基準 |
A類信托受益權:預定期限為自首期募集完成之日起滿6個月,規模預計2000萬元整,認購金額≥300萬元,投資者預期年化收益率【6.7】%; B類信托受益權:預定期限為自首期募集完成之日起滿12個月,規模預計2000萬元整,認購金額≥300萬元,投資者預期年化收益率【7.2】%; C類信托受益權:預定期限為自首期募集完成之日起滿18個月,規模預計6000萬元,包括: C1類,100萬元≤認購金額<300萬元,投資者預期年化收益率【7.6】%; C2類,300萬元≤認購金額<1000萬元,投資者預期年化收益率【7.8】%; C3類,認購金額≥1000萬元,投資者預期年化收益率【8】%。 |
保障措施 |
(1)抵押物:天津隆遠以津(2016)河北區不動產權第1023250號土地及地上部分物業為本信托計劃還本付息提供第一順位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擔保,抵押物用地性質為城鎮住宅用地,位于天津建昌道地鐵口,抵押率不超過60%; (2)保證擔保:隆基泰和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隆基泰和集團”)及其股東魏少軍、楊海榮夫婦為本信托計劃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3)差額補足:隆基泰和集團及其股東魏少軍、楊海榮夫婦有義務為天津隆遠的信托計劃期間還本付息、銷售不達標現金補足等義務提供差額補足; (4)質押物:隆基泰和集團和隆基泰和置業有限公司以天津隆遠100%股權為信托計劃辦理質押登記; (5)天津隆遠、隆基泰和集團和隆基泰和置業有限公司均承諾:在信托放款之后,隆基泰和集團和隆基泰和置業有限公司對天津隆遠的投資(含注冊資本、股東借款等)在信托計劃存續期內,不經我司同意不得退出; (6)強制執行公證:對信托貸款合同、擔保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債權文書辦理強制執行公證; (7)資金監管:對天津紫金府項目的資金用途和銷售回籠資金進行封閉監管;并且設置銷售進度時點考核,若銷售不及預期,可要求監管戶現金補足、融資方降價銷售或者宣布本項目加速到期。 (8)設置交叉違約條款,覆蓋融資人、隆基泰和集團及其并表企業。 |
聯系人 | 理財熱線:400-610-9969 |
信息披露 |
推介書-華融天津紫金府信托貸款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第一期).pdf |